(1)该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材料质量问题,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管理问题,生产单位弄虚作假、欺骗用户,供应商采购并提供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施工单位未获得每批水泥合格证情况下,未严格按规定对进场的每批水泥进行复试,建设单位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技术素质不做考核情况下,错误选择供应商,未按规定委托监理等。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① 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②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③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④事故处理;
⑤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⑥事故处理结论;
⑦提交处理方案。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① 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②重视消除事故原因。
③注意综合治理。
④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⑤正确选择处理时间和方法。
⑥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⑦认真复查事故的实际情况。
⑧确保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4)处理方案:拆除重建。
由于混凝土实体内水泥质量严重不合格,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物耐久性,因此,必须对11~14层拆除重浇,然后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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