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2)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止污染措施。
(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及总体布局。
(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上一篇: 没有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