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湘潭考区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人教函〔20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湘潭考区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1月4日-11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二办公楼一楼大厅(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原芙蓉中路]157号)。
三、资格审查:
土建初中级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考前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成功后,须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资格审查。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考试登记表》和《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1.报考人员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人员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注册后,打印《考试登记表》和《告知承诺书》,在“报考人员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2.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考试登记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登记表》中“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和参考、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同时,汇总本单位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填写《2020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汇总名册》并签名盖章。禁止个人挂靠报名、或由培训等中介机构代办报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所在单位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结束后,湘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照“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和《告知承诺书》各1份;
(2)《2020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名册》1份;
(3)所在单位初审查验结果。
5.联系电话:0731-58524342。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3日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