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24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遵照考场所在地防疫要求进行佩戴。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负责人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当地防疫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原文地址:http://tjj.sc.gov.cn/scstjj/c105843/2022/7/22/c839d3ca0d514e5a89cfbc39a5987da9.shtml
下一篇: 没有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