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10月21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
下午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南通市区,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一)中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一)中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有效证件即可。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至6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1.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13日
支付时间:
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8日
报名和支付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首次报考者及更改报考级别、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县区考生先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初核材料,初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将审核材料及订书名单、费用、报名费用、电子文档统一送到市区现场资格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各县市、区统计局初核材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初审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初审合格人员需等待6月下旬省厅终审结果下发,终审结果下发后,将及时电话(手机)联系终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终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终审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专业),同样需要经过现场资格审核并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但只需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往年参考的同级别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考生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1号楼五楼。
(四)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人员(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须按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清楚写明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统计专业相应的工作年限已满***年,同意报考”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非全日制学历报考者(包括自考、函授、成人教育、夜大、网络教育等,下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部分自考学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显示“独立本科段”的人员,如用本科学历报考,工作年限只能从取得自考的本科毕业时间开始计算,前学历毕业后的时间不纳入计算工作时间。2002年之前取得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报考者、部分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军队院校学历的报考者,须同时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并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前学历为外省中专学历报考者,还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出具学历验证证明。根据审核现场的审核意见如需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核查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报考高级人员根据报考条件还须同时提供满年限的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统计师或会计师或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时间以证书上的批准时间为准;
(3)报考初级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 老考生(不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报考初级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的报名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可免填,其余的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自行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统计专业相应的工作年限已满***年,同意报考”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往年度参考的同级别准考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3. 考生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具体流程: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资格初审处(统计局)”审核;
步骤二,再到“资格审核处(人社局)”审核,如有疑义,需核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步骤三,最后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4.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报考,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5.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信息需谨慎认真填写,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填错或误填责任由考生自负。姓名、身份证号作为注册信息非常重要,原则上注册信息不予修改,其次“电子照片、性别、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信息修改说明:(1)报考人员的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再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打印报名表。(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系统显示了审核通过标志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报名系统将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通过的标志),再修改报名信息,重新打印报名表,修改后必须在考试通知文件上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内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确认,逾期不重新资格审核确认的将无法缴费,同时报名无效。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谨慎取消报考信息确认,否则影响审核及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5)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信息。(6)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重要报名信息项,重要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电子照片、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7)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及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照片使用范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白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全国网报系统已实现了考生注册和报名的电子照片资源共享功能,报名系统内不再对考生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南通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没有按照要求处理的电子照片将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处理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留言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的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获得统计资格证书。
(三)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要求重新进行报名、审核。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物品放置处)。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31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一)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购买,联系电话:010-63376901。
(二)教材征订工作,由南通市统计局统一负责,联系电话:85215162。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后三个月内工作日时间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4室(市工农南路150号)领取。
九、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或江苏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各县市、区统计局初核材料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统计局初核材料联系方式 | |
单位 |
电话 |
海安县统计局 |
88812392 |
如皋市统计局 |
87289608 |
如东县统计局 |
84513396 |
海门市统计局 |
82215754 |
启东市统计局 |
83316869 |
通州区统计局 |
86028301 |
崇川区统计局 |
85062287 |
港闸区统计局 |
85308450 |
开发区经发局 |
83596230 |
注:县区考生先到各县市、区统计局初核材料,初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将审核材料及订书名单、费用、报名费用、电子文档统一送到市区现场资格审核点进行审核,县区市初核截止时间6月10日17:00前。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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