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 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统计局人教处委托省统计教育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共同负责,各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21日(周日)。请各市严格按照《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应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获得博士学位。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非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与审核
(一)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30日至6月1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进度,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一定的缴费时间。
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从2018年报名开始,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像素295px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三)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网址等,切实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方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考。
(四)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备审材料(报名表除外)。各市要做好此类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
(五)新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六)各设区市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统计局进行资格初审后,
于6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报名汇总名册(附件2)及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统计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 10月10日至10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201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出版社官网或官方指定网络销售平台购买,联系电话: 010-63376901。
七、成绩查询
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2003 ]41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须有专人值班,请将联系人和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江苏人事考试服务”栏目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 1.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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