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一、为了便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读阅卷,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准考证号码为11位。格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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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代码 年度代码 省级代码 地市代码 考场代码 座位序号
二、准考证号码第一位为考试级别代码:初级资格考试代码为1,中级资格考试代码为2,高级资格考试代码为3。
三、第二、三位为年度代码,取本年度最末两位阿拉伯数字“18”。
四、第四至第七位为应考人员所在省、市两级行政区划代码(注:高级资格考试地市代码均以“00”代替)。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4754—2011),我省各市代码为:
石家庄:1301 唐 山:1302 秦皇岛:1303
邯 郸:1304 邢 台:1305 保 定:1306
张家口:1307 承 德:1308 沧 州:1309
廊 坊:1310 衡 水:1311
五、第八、九位为考场代码,第十、十一位为座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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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