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统计师 >> 行业知识 >> 统计标准 >> 文章内容

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

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9年12月24日]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

国统字〔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了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结构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并充分考虑与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性,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现将《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关附件

  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doc

  2.《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修订说明.doc

  3.《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新旧对照表.doc

  国家统计局

  2019年4月1日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