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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9月13日]  【

关于转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粤统字〔2018〕7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

  为科学界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范围,满足统计上监测“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国家统计局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三新”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以重点反映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为基本出发点,在认真总结、梳理地方和部门关于“三新”统计分类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9月10日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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