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30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统计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统计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级别和科目
考试级别分初级、中级、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
(一)初级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
(二)中级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
(三)高级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初级报名条件
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中级报名条件
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高级报名条件
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境外及港澳台人员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报考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八)为防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
(一)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附件2),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五、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时间
8月2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3)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4)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海口市和邦路3号)现场办理或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2.资格核查
(1)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通过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缴费。
(2)现场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⑥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
⑦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2日至8月11日。逾期不核查,视为放弃报名。
核查提供材料: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从事统计工作证明材料(报考中高级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材料。
核查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2楼220室,联系人:钟琲贝,联系电话:65233163。
3.网上缴费
(1)考生报名确认后,请于8月2日至8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收取。
(2)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并实名认证,在“票夹”查阅到发票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4日-10月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应考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我省疫情防控最 新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九、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十、核查与监管
(一)核查。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信息,将采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和日常监管。考后将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报名资格核查人员名单及相关核查事宜,接到核查通知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一、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二)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发放有关信息,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十二、联系方式
(一)省统计局人事处咨询电话(报名资格):65233163。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考试考务):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咨询时间: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2年7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haopin.hainan.gov.cn/#/ww/d/b/wwdb_cont.html/bb5411f68234e81501824288bc2304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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