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要求,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统计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统计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级别和科目
考试分初、中、高三个级别
(一)初级考试科目: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
(二)中级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
(三)高级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初级、中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
(一)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以上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政策:统计师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解答 |报考承诺书 | 报考问答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8月13日。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照片审核等问题,加入统计师考试群:957988566,专业老师协助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 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1日至8月13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有关材料送至省统计局资料中心(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2楼220室,联系人:邢巧星,联系电话:65233163),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3.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8月1日至8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如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参照“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处理。
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三楼312室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10月12日至17日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六、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亦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
注: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及核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附件:1.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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