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8年正高级、高级统计师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一)散装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申报人员名单各1份;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和公示结果说明各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双面印刷,胶装。模板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
3.《贵州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2份,A3纸张打印。
4.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期刊、论著及其他学术成果材料原件。
(二)合订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装订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个人业绩成果自诉。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评审正高级统计师须提供高级统计师证书。
6.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不得申报评审。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242号)精神,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脱贫攻坚,经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的时间,每日可折算为8个继续教育学时。选派到基层开展扶贫攻坚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其基层扶贫攻坚时间可连续计算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8.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登记表。
9.任现职期间取得的符合黔人社厅通〔2014〕117号或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评审条件”规定奖项的获奖证书。
10.任现职期间取得的符合黔人社厅通〔2014〕117号或黔人社厅通〔2017〕575号“评审条件”规定奖项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能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等,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11.其他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的核实与装袋
(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确认。
(二)提交的论文须在所发表的期刊目录上划“ ”标明。
(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带封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有多份申报材料的,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共X袋,第X袋”字样。
所有材料均需编制目录并按编目顺序装订(“评审表”除外),填写、装订不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精神,从2017年起,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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