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19年度统计系列初中级职称自治区合格标准证书的通知
桂统办字〔2020〕140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各位考生:
为深入推进贯彻落实“放管服”制度改革要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80号)精神,为方便考生加快办理2019年度统计系列初中级职称自治区合格标准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电子通知单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80号)精神,自行划定自治区合格标准分数线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或自治区自行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发放纸质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样式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
电子通知单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用人单位可通过扫描电子通知单上的二维码核验真伪。历年颁发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遗失的不再补办纸质证书,由考生向所属地市统计局提出申请,各地市统计局汇总上报自治区统计考办后统一办理电子通知单。
二、电子通知单办理途径
(一)考生自行办理。考生注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在“证书管理”栏目中选取“电子通知单”即可查看自己的证书,自行下载打印即可。
(二)联系所属地市统计局办理。考生自行联系所属地市统计局,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箱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各地市统计局及时汇总申领考生信息报送自治区统计考办,自治区统计考办经核对无误后即将电子通知单发送至考生邮箱。各市统计局联系方式如下:
南宁市统计局:0771—5539335;柳州市统计局:0772—2825241;桂林市统计局:0773—2822560;梧州市统计局:0774—3828554;北海市统计局:0779—2034198;防城港统计局:0770—2822555;钦州市统计局:0777—2824439;贵港市统计局:0775--4563451;玉林市统计局:0775—2825472;百色市统计局:0776—2826700;贺州市统计局:0774--5129855;河池市统计局:0778--2081800;来宾市统计局:0772--4278856;崇左市统计局:0771—7968232。
三、其他事项
分数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证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次申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的仅限于通过自治区合格标准的考生。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统计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771-5846196。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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