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西安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离退休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暂不办理。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证书号码错误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原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原发证机构为我市各区县教育局的,申请人向我市各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原发证机构为西安市教育局的,申请人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原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由西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办理; 对信息更正的教师资格证书,由区县直接办理,并做好登记。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由西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发放,发放证书的时间及要求将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发证公告;信息更正的教师资格证书由原发证机构办理、发放。
四、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原发证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附件2)一式两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18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小2寸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需贴小2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18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 收取资料时间安排(含各区县):2019年9月23日-9月3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各区县教育局收齐本区县资料后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人补办材料审核后交至市教师资格办,逾期不予办理。
2.西安市教育局受理地点: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院内102室)。
各区县教育局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拟为10月底,具体时间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发证公告。
附件:1.各区县受理教师资格补发工作联系方式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4.委托书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