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教师资格证 >> 上海教师资格证 >> 上海教师资格证资格认定 >> 2017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相关政策

2017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相关政策

来源:考试网  [ 2017年08月09日 ]  【

  从《2017年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秋季申请流程》可知:2017上海市国考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相关政策问答。

  1.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2.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本市,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吗?

  可以在本市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每年春季)参加认定。不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仍需回原籍派出所开具。

  3.对于以居住证方式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吗?

  (1)2013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居住证办理机构重新开具。

  (2)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认定)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4.以往参加过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拍过照片,本次认定还需拍照吗?

  以往参加过认定拍过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已有本人照片的,

  本次认定不需要再拍照片,拍照为免费。

  5. 在其他省市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如何参加呢?

  申请人在参加其他省市国考面试时,需符合当地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条件,包括:户籍或工作单位(提供社保记录证明)在其他省市,或在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三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中一项。申请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参加本市认定,具体申请方法如下:

  (1)若为本市户籍申请人员,申请人需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本人在其他省市参加国考而申请在本市参加认定的原因,并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国考考试合格证明、在外省市就读取得学历证书或目前仍在读的学生证明(如在外省市工作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若为外省市户籍申请人员,申请人需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本人在其他省市参加国考而申请在本市参加认定的原因,并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国考考试合格证明、在外省市就读取得学历证书、与上海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相关提示在2017年9月10日16:00之前,持上述相关资料到延安西路900号414室递交资料,经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参加本市申请认定。

  (3)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将申请人合格证明编号加入申请认定系统后,申请人方可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加网上申请及相关现场确认工作。

  6.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7.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查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体检无须空腹,但请注意饮食清淡。体检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遵医嘱复查,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8.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9.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0.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1.对于港澳台、外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如何办理?

  普教系列未开放港澳台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2.对于各类证书遗失的,如何办理?

  (1)身份证遗失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2)普通话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开具的遗失证明;

  (3)毕业证书遗失的,需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

  13.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忘记密码怎么办?

  (1)若申请人忘记密码,可以根据上海教育人才网上提供的三种途径找回密码;

  (2)带好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具体地址:延安西路900号310室(接待时间:2017年9月1日-10日期间工作日9:00-11:00,12:30-16:00,咨询电话:62520027,为避免徒劳往返,请提前电话联系后再前往办理;未能在2017年9月1日-10日期间段完成修改密码而错过2017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网上报名的,不予补申请)。

  14. 若申请人网上申请时身份证已被注册怎么办?

  处理办法同上面13。

  热点推荐: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国教师资格网 各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公告 报考条件解读 最新考试科目解读

  小编推荐:教师面试真题 教师资格证历年真题 2017春季教师资格证书验证入口

责编:3540278745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职业资格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