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见附件1),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防疫工作,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2)
(二)本次面试报名,对考生填报信息实行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条件后再按程序报名。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他人替代考生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身填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信息一律不能更改,报名完成后,费用不能退回。
(三)本次考试全区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1.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2.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3.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面试科目代码及报考点列表
二、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宁夏区内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三年级及其以上年级在校学生可在我区报考。外省高校非宁夏户籍在校生请勿在宁夏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3.参加2021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了2021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二)报名范围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教师法》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学历要求;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本款前四项要求,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明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持有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成绩将于 2021年4月15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专、中职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宁夏区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在符合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在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8.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考试、认定。
(四)考试收费
根据宁夏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的文件(宁价费发〔2016〕8号)规定,在宁夏参加面试的考生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次。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1年4月15日8:30—4月18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审核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4月20日17:00。
(三)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24:00。
缴费前请查看“确认表”,确保填报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缴费操作。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一经缴费,所有信息无法修改。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6日。
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
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六)2021年6月15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所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为新增学科。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区教育厅确定。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只允许使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其它证件无效。
2.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4.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6.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7.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二)考区设置
七、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此次考试,请持续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区咨询。
附件:
1.宁夏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原文地址:https://www.nxjyks.cn/contents/FXLKS/2021/04/20210409165255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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