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注意:考生进行教师资格面试网上报名前,请认真、完整阅读以下内容,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仔细核对后提交,并对所有填报信息负责!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辽宁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19年4月16日登录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9年5月18日至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关注鞍山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号“鞍山教师资格认定”,5月中旬将在鞍山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发送面试场次编排公告)。
(二)面试地点
1.我市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沈阳师范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个考区。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四)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鞍山市组织命题。
(五)报考新增科目考生面试方式
报考新增科目的考生,需自备教材(并从中选取完整15课,打印标题)。面试前,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在15课中随机抽取3课,考生在3课中任选1课进行备课和试讲(选题单样式见附件)。
答辩环节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提前命题,共含三组题目,分装信封,并密封。考生随机抽取一个信封,不得自行开启,面试时交给考官,由考官开启信封并提问。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
2.报考鞍山考区的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鞍山或在鞍山居住(有居住证明)。
(2)在鞍山师范学院或辽宁科技大学在读的大学生。
(3)人事关系在鞍山(人事档案在鞍山相关部门保管)。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6: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
1.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鞍山考区。
按省要求,我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选择“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考区。
3.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现场确认
报考鞍山考区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不需提供任何材料,请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因报名信息提供不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4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从2019年5月13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 年6月18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
(三)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相关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鞍山教师资格认定”,以后关于教师资格面试、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通知除在鞍山教育网发布公告外,还将在该公众号同步发送,请大家注意接收信息。
鞍山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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