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教育招考信息网发布了《湖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5-16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4月15日9:00至18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 4月15日9:00至18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24:00;
考试时间:5月15日至16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应科目的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报考面试的类别和科目必须与报考笔试的类别和科目一致。
4.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应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可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所在地考区报考,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 “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新增科目的面试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考试。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小学全科”五个新增科目的面试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的面试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并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进行考试。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请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6.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7.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学校及专业名单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科目。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面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报考考区面试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宜昌市 0717-6441534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费为200元。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提前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请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可认定该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转6644、6829、6576,010-59321108。
附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www.hbyczk.com/article?id=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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