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郑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及现场确认安排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河南省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郑州市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郑州市户籍;
2.持有郑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工作单位在郑州市。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二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由于某种原因在毕业当年没有申请认定的往届(2015年(含)之前入学)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完毕后用A3纸正反双面打印(签名必须手写);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相关事项见附件);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郑州市的,另需补充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在郑州市的,另需补充提交与郑州市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原件和由工作单位近期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居住地在郑州市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郑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毕业证;另外,申请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是师范生的材料,譬如: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和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和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及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3.认定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统一到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认定。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其中10月1日—7日教育部关网不能报名)。
(二)体检医院及时间:体检时间:10月18日、19日,共两天;体检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原五院)。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负责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受理材料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郑州市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校西校区(英才街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崇贤楼109室)。乘车路线:196路、197路、156路、B51、79路郑州师范学院站下车;6路、62路、B52路、723路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沿英才街向东200米路北。
(四)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网站(郑州市教师资格网))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温馨提示: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的,请申请人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认定,不可以跨县(市、区)认定。各县(市、区)现场确认受理材料具体时间,请申请人电话咨询相应认定机构或关注其网站通知。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8日、19日(7:00——11:30)
体检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原市五院)
地址:郑州人民医院--健康医学中心(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
电话: 67077307
公交线路: 30、23、27、83、28、71、64、6、93、906、966、95、211、86路。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
(二)请事先将照片贴好、填好表头 ;
(三)体检之后根据医院要求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 等金属物品。怀孕及计划受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勿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相关热点: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