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7〕10号)的要求,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学院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6日—11月12日(8:00—20:00)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工作单位须填全称,不加系(部)。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3日—11月14日
现场确认地点:组织人事部310房间,现场确认需提交所需材料。
3、体检时间:网报后即可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需于11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310房间。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附后)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统一办理);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类教师、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打印截图;(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jszg.hee.cn/ );
9、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一份(学院统一出具);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学校留存,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11、2017年高等院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信息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zzrsb0311@126.com,邮件主题请填“人员信息汇总表——姓名”,只需电子版。
(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截图、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顺序装订好。
2、申请人要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一律通过学院办理申请手续,以学院为单位,集体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申报信息要真实可靠,联系方式填写本人手机。
2、由于申请程序都是网上申报,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注册报名。
如有问题请联系:甘秀娜 0311-88621280。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zip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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