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南岸区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47号)文件要求,我委将进行2018年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本次现场确认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次不受理,请于2018年6月再申报)
2.户籍在南岸区,或人事档案在南岸区,或持南岸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居住证明)的中国公民。(三个条件须满足其中一项)
3.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或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两个条件须满足其中一项)
二、现场确认的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时间
2018年3月23日9:00- 4月1日18:00。(为保证提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建议在3月30日完成网上申报)
2.网址
http://www.jszg.edu.cn
(二)网上预约
为减少申请人员排队等候时间,请提前预约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带齐所有材料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
申请认定人员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报名成功,得到8位数的报名号后,可于次日9点起,用手机或电脑登陆(http://218.201.31.28:81/)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建议截屏或照相保存预约成功界面备查。
每位人员预约成功后可允许修改一次时间。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2018年4月2日-4月4日,共3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未预约的,不保证当天能受理)
2.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茶园)。
具体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三楼。
现场确认须由本人完成,不能委托他人进行。
现场确认时请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一)清单领取
领取《材料清单》,填写基本信息,按要求顺序整理好材料。
(二)排号初审
初审材料,普通话证书真伪验证后领取排队号。
(三)材料审核
进行所有材料的原件审核,领取档案号。
(四)网上审核
进行网上审核、交材料、领体检通知。
(五)体检
根据体检通知单要求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时间原则上为次日早上8:00。4月2日通过现场确认的,体检时间为4月3日;4月3日通过现场确认的,体检时间为4月4日;4月4日通过现场确认的,体检时间为4月8日。若当天确认通过人员数大于次日医院能接待的最大量,体检时间将顺延,以现场发放的体检通知单为准。
四、现场确认需准备材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
共8种,不装订,按顺序整理好,内容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样表见附件1。(须在申请认定系统中使用“先保存为PDF格式再打印”的方式A4纸双面打印,凡空白表格填写的无效,手写无效。请勿装订,用回形针别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样表见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基本信息应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信息一致。如实填写后须由相应鉴定机构盖鲜章。)
3.户籍材料、档案证明材料或居住证(以下三类材料须提供其中一种)
(1)户籍在南岸区的:如提供的是户口本,则须提供户口首页、本人页和增减页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如提供的集体户口,则须提供本人页的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人事档案在南岸区的:须提供档案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3)持南岸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请在提交的复印材料空白处手写申请人档案存放机构的详细名称和地址。若人事档案不在规定部门存放的概不受理。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单面A4纸上)。
5.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同时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者,须提供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原件必须为彩色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交验原件。
8.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记照两张,规格为48mm×33mm,背景为红底、白底或蓝底,清晰可辨,必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一模一样,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是彩色打印的快照。照片中人物衣着得体、免冠、露额、露耳,不得侧身、以发遮脸、佩戴首饰等,否则不予受理。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认定照片要求及照片示例见附件5)
(二)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共11种,不装订,按顺序整理好,内容如下:
须提交“(一)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人员”除6条以外的所有材料(7种),另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须加盖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公章);
2.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1份,内容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学习形式、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必须明确该生为符合国家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必须明确说明该毕业生未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理由”,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样表见附件3;
4.本人承诺书1份,承诺“此前没有取得任何教师资格证书”,手写签名并捺指印,样表见附件4;
五、体检安排
申请认定人员到现场确认点确认后,由确认点工作人员具体通知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由指定医院按照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送现场确认机构。原则上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通过后的第二天早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2805305(除4月2日-4日的其他工作时间)、13752992885 (仅限4月2日-4日使用)
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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