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取消教师资格证遗失刊登声明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取消教师资格证遗失后需登报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公告显示,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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