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一参考答案:
1.宗地地址变更的三个要件是:
(1)须属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
(2)须属固定场所;
(3)须经法律确认。
2.宗地地址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地址变更后的土地权利人。
3.应当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
(1)由土地登记机关发出的土地证书。地址变更登记申请人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提交土地所有权证书;申请人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人为土地他项权利人的,提交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凡是地上存有建筑物或附着物的,变更登记申请人还应提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如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等。
(3)地址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由户籍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户籍部门发出的能够证明其地址变更了的有效证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中,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须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文件或发出的能够证明其地址变更的有效证件,如申请地址变更登记的公司,其地址变更证明文件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过更址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机关法人和其他的事业单位则只须提交该机关、单位的更址声明或更址通知书即可。
试题二参考答案: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1)划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2)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5)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3.划拨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为: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
(1)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土地预登记文件。
(4)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征地勘测图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