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自测试题(3)
1.关于行政公开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情报公开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
B.行政公开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将整个行政程序都让行政相对人参与和了解
C.表明身份是行政公开的一种体现
D.如果应当公开的行政决定没有公开,该行政决定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执行力。
【答案】B
【解析】行政过程公开并不是要求行政机关将整个行政程序都让行政相对人参与或者了解,而是在行政程序中几个决定或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和义务的阶段前后,让行政相对人有参与或者了解的机会。
2.属于规定内部行政程序的规范性文件是( )。
A.《治安管理处罚法》
B.《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C.《税法征收管理法》
D.《土地管理法》
【答案】B
【解析】行政程序以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内部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内部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内部事务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程序,是适用于行政主体系统内的一种程序,法律化程度较低。如国家公务员的任免程序、报告审批程序、公文处理程序、规章备案程序等。
3.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基本制度是( )。
A.调查制度
B.回避制度
C.行政公开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
【答案】C
【解析】行政公开是指除依法不公开的以外,行政相对人有权了解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消息的制度,它包括情报公开制度和行政过程和行政决定公开制度。其中行政过程和行政决定公开制度主要包括表明身份、事先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以及听证公开等几项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体现了行政公开制度中表明身份的要求。
4.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A.五人
B.三人
C.两人
D.四人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5.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违法特征的是( )。
A.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B.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C.行政违法是一种违纪行为
D.行政违法是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
【答案】C
【解析】行政违法的主要特征有:①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②行政行为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和调整的行政关系的行为;③行政违法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④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6.下列关于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滥用职权可以是出于过失而导致
B.行政失职可以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
C.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都与行政职权的行使相联系
D.行政滥用职权和行政失职都只发生在裁量权范围之内
【答案】C
【解析】行政滥用职权与行政失职都与行政职权的行使相联系,但两者仍有明显的区别:①主观方面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必须出于故意;而行政失职既可能出于故意,也可能出于过失。②违法形式不同。行政滥用职权是一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而行政失职是一种不作为形式的行政违法。③发生的权力范围不同。行政滥用职权只发生在裁量权范围之内;而行政失职既可能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领域,也可能发生在羁束权领域。
7.税务机关以某企业偷税为由,对该企业处以罚款。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偷税是根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反映,而主管部门的反映只是根据一封匿名信,并未作任何调查、核实,而事实上该企业偷税一说纯属子虚乌有。这一情况属于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中的( )。
A.无中生有
B.事实误会
C.证据不确凿
D.证据不足
【答案】A
8.根据被越权的性质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 )。
A.行政权外越权和行政权内越权
B.时间上的越权、空间上的越权、事务上的越权
C.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
D.善意越权和恶意越权
【答案】A
【解析】根据被越权的性质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行政权外越权和行政权内越权。根据影响行政权限因素的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以下三种:时间上的越权、空间上的越权、事务上的越权。根据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纵向越权和横向越权。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行政越权可划分为善意越权和恶意越权。
9.下列行政行为中,适用情报公开制度的是( )。
A.行政立法
B.行政处罚
C.行政复议
D.行政许可
【答案】A
【解析】情报公开制度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本题中只有行政立法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其他的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10.下列基本制度中,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行政公正原则的是( )。
A.回避制度
B.表明身份制度
C.简易程序的适用
D.时效制度
【答案】A
【解析】回避原则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这项原则要求“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有利于实现行政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