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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模拟练习题(8)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3月6日 ]  【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无权代理行为所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依法享有对该合同的( )。

  A.追认权 B.拒绝权

  C.催告权 D.撤销权

  E.请求权

  答案:AB

  解析: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第三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列情形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租金的 D.延付货款的

  E.寄存货物丢失的

  答案:ABCE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另外,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13.甲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乙,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当日未交付房屋。第二天,甲又将该房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丙,并把该房交由丙占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无论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若丙是善意的,则丙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若丙是恶意的,则丙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E.若丙是善意的,则丙可依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 C

  解析:丙是善意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即善意取得的三要素: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下列财产中,属于天然孳息的有( )

  A.割橡胶树收获的橡胶 B.家畜产下的幼仔

  C.牛乳制成的乳酪 D.股东分得的红利

  E.出租房屋的租金

  答案:AB

  解析:孳息主要指物所生的利益。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孳息本身是一项新的财产的诞生,因此会产生新的物权关系。一般而言,物的孳息的所有权由物的原所有人享有。

  15.关于相邻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相邻权是法定的权利

  B.相邻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C.相邻权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变更、丧失

  D.相邻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即可对抗第三人

  E.相邻权人行使权利必须支付相应费用

  答案:AD

  解析:(1)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法定的。(2)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是权利本身的限制或扩张。(3)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4)相邻关系的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经过登记。(5)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通常是无偿的。

  16.吴某和钟某是夫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A.吴某婚后所得的工资 B.钟某婚前购买的房屋

  C.呆某婚后继承所得的汽车 D.钟某购置的私人衣物

  E.吴某在婚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

  答案:AC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7.甲在一栋临街居民楼的顶层有一套住房。乙公司看中了该楼所处的地理位置,与甲签订了一份租用甲住房的房顶悬挂广告牌的合同,约定乙公司每年向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该楼的其他住户丙、丁等人知道后,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甲给予补偿,遭到甲拒绝。于是,丙和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住房的上方

  B.房顶属于居民楼各房主共有部分,甲无权独自处分

  C.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丙、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房顶获得的收益

  E.甲只须通知丙、丁等住户关于使用房顶的合同,无需和他们分享收益

  答案:BCD

  解析:房顶悬挂广告牌的权利,属于共有权,即全体共有人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享有的权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并不排斥共有人基于约定产生约定共有,例如某些区分所有人将不设定专有权的部分设定共有权。同时也不排除各区分所有人通过约定而规定共有物的使用方法(如规定是否允许他人在建筑物之上设置广告牌等)。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各区分所有人应不分份额地共同合理地使用,而对按份共有的财产,则各区分所有人应按照确定的份额使用、收益。任何区分所有人超越权利范围而使用,侵害他方权益,应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18.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A.保管合同 B.借用合同

  C.借款合同 D.定金合同

  E.保证合同

  答案:ABC

  解析: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实践合同也称要物合同。在合同法中凡规定了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等都属于实践合同。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相对方利益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

  E.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甲厂向乙厂支付定金3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后因该合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

  B.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3万元

  C.乙厂应支付甲厂违约金6千元

  D.甲厂无权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6千元

  E.乙厂应当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6千元

  答案:BD

  解析:《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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