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相关法律(12)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6月17、18日。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大家在复习的同时,不要忽略习题的练习。小编编辑整理了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相关法律,供大家分享!
1在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 ( )。
A不能选任复代理人
B不得选任复代理人
C有权选任复代理人
D无权选任复代理人
答案C
解析一般认为由于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的代理范围非常广泛代理人难以完全代理所以应该承认代理人有权选任复代理人。
2除斥期间从( )起计算。
A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B权利被侵害之日
C权利产生之日
D权利结束之日
答案C
解析除斥期间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5
答案 A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试题来源:[2017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宝典[免费下载] 查看试题答案,请扫描二维码,立即获得本题库手机版 咨询电话:4000-525-585! |
4房屋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原租赁合同( )。
A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B对承租人和新房主无效
C对承租人继续有效对新房主无效
D对承租人无效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5《担保法》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 ( )所有。
A出质人
B质权人
C抵押人
D抵押权人
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6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答案A
解析传统的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以及我国现行法上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担保物权是为债权担保所设定的定限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7两个无并存必要的物权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属于( )。
A抛弃
B混同
C孳息
D添附
答案B
解析混同。物权消灭原因的混同是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物权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8下列属于从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采矿权 C所有权
D取水权
答案A
解析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属于主物权。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9物权关系的发生原因不包括 ( )。
A生产和制造
B互易
C孳息
D混同
答案D
解析混同是物权消灭的具体原因。
10下列不属于天然孳息的是 ( )。
A母牛所生牛仔
B母鸡生蛋
C将牛乳制成乳酪
D果树结果
答案C
解析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即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例如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等)。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例如将牛乳制成乳酪就不是天然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