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模拟试题 >>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考试试题(2)

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考试试题(2)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11月30日 ]  【

  1.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转移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债权移转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D.该债务发生转移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也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下列情形中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是( ).

  A.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B.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C.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D.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债权人未向未采取中断保证期间的行为

  【答案】B

  【解析】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法定或者约定期间内未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3.下列关于定金正确的是( ).

  A.甲约定向乙购买10万元货物,双方约定3万元定金

  B.甲向乙购买一批"摇头丸",预先交付定金1万元

  C.甲向乙购买一批布料,预先交付3万元定金,不料在运输过程中货船遭遇台风,布料全部灭失,这时甲不得再向乙主张定金罚则

  D.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但甲没有实际交付,现乙严重违约,甲可以向乙主张定金罚则

  【答案】C

  【解析】定金数额须在法定的数额以内.当事人自由约定的,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定金所担保的合同为主合同.从合同的效力决定于主合同的效力.因此,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也就不能发生效力.另外,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当事人有关于定金的约定,但未实际交付的,定金担保尚不能成立.

  4.下列关于定金合同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B.定金合同不要求采取书面合同方式,只需交付即可

  C.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5%

  D.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D

  【解析】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而且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另《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5.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的数额,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减少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案中,甲乙双方本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5万元,后甲只给付2万元,乙已经收下,视为接受定金合同的数额变更,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尽管定金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定金合同并非无效,只是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

  6.甲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双方在买卖中约定,甲于次日交付定金5万元,乙于一个月内发货.次日,甲向乙交纳了1万元,乙接受,但一个月后一直不发货,造成甲严重损失,甲欲适用定金罚则要求乙赔偿,那么甲可以( ).

  A.要求乙偿还5万元

  B.要求乙偿还1万元

  C.要求乙偿还2万元

  D.要求乙偿还10万元

  【答案】C

  【解析】定金罚则指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

  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额不足约定数额,而另一方当事人又接受的,可以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定金合同的变更,定金仍从实际交付之日起成立,其数额为实际交付的数额.

  7.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

  A.30万

  B.25万

  C.10万

  D.40万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本题,如果适用违约金,那么甲应付给乙10万元,再加上返还的定金15万元,应该一共是25万元.如果适用定金罚责,那么甲应该给乙15×2=30万元,因此,本题,乙最多向甲要求返还30万元.

  8.下列关于定金与预付款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两者都具有担保作用

  B.定金本身具有证约效力,而交付预付款没有证约效力

  C.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

  D.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A

  【解析】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而预付款属于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作用.

  9.( )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

  A.定金

  B.订金

  C.预付款

  D.押金

  【答案】A

  【解析】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我国的《民法通则》和《担保法》都有关于定金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定金罚则".

  10.保证成立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 ).

  A.附生效条件的追偿权

  B.附停止条件的追偿权

  C.附期限的追偿权

  D.代位权

  【答案】B

  【解析】保证成立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附停止条件的追偿权.所谓附停止条件的追偿权是指在保证成立后,该权利的效力并不马上发生,只有当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 2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