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
资讯
当前位置:中华考试网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相关法律 >>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辅导(36)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辅导(36)

中华考试网  [ 2017年9月1日 ]  【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辅导(36)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无意识地与其真实意愿不一致的行为。它表现为表意人对民事行为的重要条件(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在认识上发生错误,并因此作出意思表示。

  (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的,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 合同法把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法律行为扩大了,应包括: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个人利益的合同;

  2、 乘人之危

  3、 显失公平

  4、 重大误解

  ★ 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两个标准,到底适用那一个标准呢?一般这样判断。拿到题目的时候先分析,看看题目中的法律关系是属于哪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就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中间没有合同的内容就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2018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网校培训: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网校辅导导师精讲+精选题解+内部资料。各章节配备相应习题,清晰掌握巩固各考点;详细梳理各章节分值分布,明确考试重点,解析考试方向,临考提分必备。点击购买>>>>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纠错评论责编:sunshine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