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基本概念
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家租赁、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对经登记的出让、国家作价出资 入股、国家租赁、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因转让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变更原因有:
1、企业将通过出让、国家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以入股方式转让的。
2、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
3、因单位合并、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的。
4、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