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一基本概念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所谓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中国农村劳动集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自己所有土地的权利。它 是中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另一种形式。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
农业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用 地主要包括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农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经营性用地、乡(镇)村办企业建设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 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四荒”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草和荒水等,属于 未利用土地。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国有未利用土地不得作为农村“四荒”土地。
题目:申请时限权利人应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后()日内申请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 记。
A 20 B30 C40 D50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