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3名;
(五)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六)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七)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高山经济植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7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具体地址为: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新办公楼四楼418办公室(北京路延长线盘龙区政府往北2公里处)。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院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邮箱为【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
应聘相应岗位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2月13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简历材料1份;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相关研究所参加面试考核。
六、面试考核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主要对专业技术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七、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聘用
我院将对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报院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