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乡镇(中心)卫生院于2018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区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工作不满6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5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本次直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游仙西路68号卫计局3楼人事宣教股,电话:0816-2274079),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游仙区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学籍和学历信息各两份;
5.放宽年龄的报考者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考者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综合考察时的资格复审和聘用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考和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需举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于2018年11月20日前登录游仙政务网进行查询,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游仙政务网公告(含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如需递补,则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职称(资质)、考核总成绩及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公示后放弃选择招聘单位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选择招聘单位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采取自愿协商或加试方式进行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后,因任何情况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游仙政务网发布。因考生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6-227407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68
附件1 绵阳市游仙区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游仙区直接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