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我部门2017年3月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发布的《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部分“专业条件要求”有误,并补充表注。
现更正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更改前专业条件要求 更改后专业条件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及编码
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财务 18010001研究生: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财政学专业研究生: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财政学专业
四川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备工程师 18020019本科: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电气工程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专业技术岗位宣传策划员 18070034本科:自动化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本科: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
补充表注:
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门于2017年3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应内容将做同步修改。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民政厅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