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在司法改革工作中,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书记员15名;网络管理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法律或法学专业优先;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范围内,能适应书记员工作;
4、身体健康。
(三)网络管理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管理及相关专业,有网络管理维护工作经验2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范围内,能适应网络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
三、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驾驶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止。
五、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考试由泸县人民法院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12月26日上午9:00进行笔试(主要内容:写作和速录测试、实践操作);下午15:00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行面试人员名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情况。
(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单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经过以上程序,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泸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