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代管事业单位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专业者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任何不良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参与或者支持、吸毒、、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眉山市邮政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26号),联系电话:028-38299510。
3.提供资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两寸免冠照片;(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符合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等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二)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299778。
本公告由眉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299510。
附件:眉山市邮政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市邮政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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