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眉山彭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的公示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通过等程序,付玉龙等14名同志列入本次公开考调拟调动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待公示结束后进行调动工作。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示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7623423(区纪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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