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7〕338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雁塔区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特殊紧缺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6.年龄要求为18-40周岁(1978年9月5日-2001年9月4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当即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5日- 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三)携带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学历信息。
2、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题、限时准备、现场说课。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公布的各单位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招聘岗位表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