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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沁源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

来源:沁源县人民政府    2019-11-01   【

沁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为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0名(全额52名、差额18名),其中医技人员28名、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1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专业分类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以研究生学历报名时,如所学专业与《招聘简章》中的专业要求不一致但属于相近专业的,需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方可报名;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以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上述所指年龄、工作时间、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涉及具体时间的,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0月1日为截止日期。招聘岗位要求沁源县户籍的,是指考生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沁源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yuan.gov.cn/)、沁源电视台、《绿色沁源》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9日--2019年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地址:县城北园东街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需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沁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对照填表说明,提前填写完整后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者还需提供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

  尚未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考依据。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的资料有:

  (1)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可先报名,但在面试前需提供个人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森林消防大队019岗位的,需提供连续5个年度的一月、六月、十二月工资表复印件。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相关要求详见该表备注。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沁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试费50元。报考者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不达比例要求时,递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达比例要求时,该岗位招聘名额和报考人员一并转入该岗位的下一岗位(例如:010岗位报名人数不达3人时,010岗位的招聘名额及已报名人员自动转入011岗位,考生无需重新改报)。

  (3)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即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为一门,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报考008岗位、037—051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森林消防大队018、019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3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沁源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岗位的人员,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安排在面试前组织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达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时,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具体实践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3、考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沁源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岗位的人员还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其它职位”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

  五、聘用与待遇

  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五年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未满不得流动(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准考证发放、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均通过沁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查询。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公开招聘各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沁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沁源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5、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沁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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