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有通信、计算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以外均以2018年12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资格初审工作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笔试
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复审时间及地点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话通知。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岗相适程度。面试人员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话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
1.电话通知体检有关事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程序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按相关政策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考务问题,请联系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咨询招聘政策、资格条件等问题,可联系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351-8788171。
监督电话:0351-8788107。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