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是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危房鉴定、房屋应急抢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事务、房屋检测单位资质审核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建构筑物拆除安全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组织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1名;
2、拆房区域管理,1名;
3、房屋监察技术员,1名;
4、财务出纳,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详见计划表)
1、招聘职位说明
组织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主要从事党建、组织人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拆房区域管理:主要从事以拆房管理为主的相关房屋安全技术业务和管理等工作;
房屋监察技术员:主要从事房屋安全监察、住宅渗漏认定等相关工作;
财务出纳:主要从事日常资金收付和银行结算,每月做好原始凭证入账,记账凭证录入,完成月度对账,票据管理,公积金办理和税务缴付等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条件
组织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学、历史学等相关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拆房区域管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工民建等相关专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房屋检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财务出纳: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历,会计学或经济管理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具备会计上岗证,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满一年。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3月13日,具体报名考试办法将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上公布。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邮 箱:shajs2009@126.com
联系电话:63193188转21112
监督电话:23113157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