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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公告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2   【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助力“富强滨州”建设,根据《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人组发〔2018〕3号)和《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滨人组发〔2019〕6号)规定,滨州市公开选聘硕士博士到市直及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进行选聘,结合我市“富强滨州”目标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工作实际,重点选聘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等推动十强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学科门类的优秀人才。滨州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不限应届毕业生。

  (3)最新TheTimes、QS、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海外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相近专业留学生。

  (4)符合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6)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评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25日。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报名岗位+学校(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多次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单位)盖章的《2019年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报名表》(PDF版、WORD版)和《诚信承诺书》(PDF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版);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领取面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予以公告。

  (二)面试评议。由市、县市区分级组织面试评议,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议结束,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1:1比例公布体检人选。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学校(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非初次就业的免除试用期。根据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工作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

  (二)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对任职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173016、3162289。

  附件:1.《2019年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 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

  4. 滨州市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报名表》.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4:滨州市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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