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2017年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交通管理基层队伍建设,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促进全县道路交通持续稳定,现受泗水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交通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安全员”),到各镇街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50名(男性)。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善于学习,勇敢机警;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退伍军人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士官(兵)可以放宽至26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二级士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级士官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体征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体检不合格论。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泗水县2017年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发送至邮箱(ssrcpq@126.com ),邮件名称统一修改为“泗水县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姓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16:00
2、网上初审。报名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通过邮箱告知本人。
3、现场缴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报名时同底版1寸照片两张到泗水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泗水县中兴路与外环交汇处西北角)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按80元收取。未按时办理的,视为放弃。
办理时间:1月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拟进入体能测试范围的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泗水县2017年交通安全管理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录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共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同一招聘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再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
七、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绩效300元,并交纳五险。
(二)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工资额。
咨询电话:0537-4223906
泗水县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