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关于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发[2016]15号)文件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经研究,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拟聘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点击查看详情
二、公示时间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471-3255531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0471-6297906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