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关于对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15号)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下列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点击查看详情
二、公示时间
2016年12月12日—16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自治区水利厅:0471-5259439、5259541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