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三、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四、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五、培训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