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0号)精神,现将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请报名考生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0年7月9日17:00。请点击此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报招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资料不全的,报名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填,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7月10日17: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方可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适时在报名系统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及时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过期未确认参加笔试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加试和结构化面试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25%、25%和50%。笔试、加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折合计算。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请考生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报名表;②笔试准考证;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⑥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⑦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加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加试资格。对取消或者放弃加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进入加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加试。
(三)加试
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
各阶段考试成绩将在江西人才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继续参加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和会议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