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南昌市廉政党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成立南昌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必须是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2019年9月30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学历的,均可报名。
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2001年9月25日(含)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9月2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9月25日(含)以后出生。
7、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6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二周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4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四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25日。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9月25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及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网等发布。其它后续公告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至10月11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2: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考人数。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南昌市事业单位的处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专业按大类设置的,考生应参照《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具体专业设置的,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要达到岗位要求,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名流程详见《南昌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南昌市廉政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附件2)。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未达这一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到3: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于2019年10月15日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网上予以公布,已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参加其他岗位的补报名,若未参加补报名者,则退还笔试报名费。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6日。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笔试共考二科,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专业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经递补,该岗位面试入闱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的,招聘2人以上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不取消计划,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现场审核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或面试缺考,包括笔试只考一门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七)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网站上公布。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相同则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南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拟定聘用请示,后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册》(附件4),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5)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下达聘用批复。
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面试不收费。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先于网上缴费后,经审核符合免交费用条件,则在规定时间内退费。此类人员于10月15日工作时间提供以下材料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的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方案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方正苑廉政教育中心(南昌市廉政党校)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2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方正苑廉政教育中心(南昌市廉政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
南昌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