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恩施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5名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州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州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二、招聘范围:面向主要工作地在恩施州的应聘者招聘。
三、工作方式:兼职。
四、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的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律师参加应聘,应当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二)参加应聘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拥有执业律师10人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4.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5日17时。
六、聘任程序
应聘者可登陆恩施州人民政府门户网“www.enshi.gov.cn”下载《法律顾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esflgws@126.com。经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律专家职称证明等相关纸质材料,报州政府研究决定。对经过考察、公示后确定聘任的法律顾问,由州政府与其签订合同,如确定的法律顾问为律师,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与州政府签订合同。
七、聘用年限及费用
聘用年限、法律顾问费用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义务通过签订具体的合同予以明确。
其他事项可向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咨询。
联系人:王甜 联系电话:8221810 18671861331
附件:法律顾问申请表.doc
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