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信息裸奔下
近日,南都记者在网上只花费700元就买到了同事的上述信息,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
新闻看完不禁毛骨悚然,不仅服务项目全,且又快又准,花600元,半小时手机准确定位你,花300元,开房记录数据精确到秒,还可查到同住人信息。但细想,我们身处大数据时代,很多行为早已“记录在案”。
我们聊天,会留下痕迹;我们打车,有记录;我们订餐吃饭,有数据;我们开房,不但有数据,还有摄像头记录你的形象……除非躲在深山老林形同古人,我们所有的聊天、出行、支付等等都有数据,无法不在电子空间留下自己的痕迹。这些数据综合起来,就可以勾勒出一个人的基本行为信息。
所以,越是大数据时代,人越是透明,越是要严守信息保护的底线。在大数据时代,我们不可能不留下数据生活,但这些数据背后的人的身份应被保护,这些数据所对应的权利应受到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不遭恶意使用的权利。侵犯这一基本权利,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下,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信息泄露、信息侵犯已经严重到了突破底线的局面,此前的徐玉玉之死已成为标志性事件,是多年来个人信息保护缺失,个人信息“裸奔”,人们不断遭遇骚扰诈骗后的一次总爆发。
问题:
2.根据上述材料,谈谈如何治理信息“走丢”、堵住隐私外泄?
【参考答案】
治理信息“走丢”、堵住隐私外泄,必须要筑牢公共部门安全篱笆,把“防火墙”修的更高、更厚、更严。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提高违法成本。
首先,信息掌管者要确保源头安全,已是法律的明确要求。网络安全法特别强调,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一旦违规要负法责任。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首先要保证系统的运行安全,治愈“硬伤”。对企业参与党政及司法机关的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存储使用要尤其严格。在确定外包服务提供者过程中,不仅应严格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还要对企业资质、技术水平、资本构成、实际控制人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
其次,要完善部门内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规范,防内鬼、治内伤。谁查询、复制信息,应该保留完整记录,做到系统内每走一步都能留下“脚印”和“足迹”。以此形成倒查机制,对不按规矩查询、复制信息者加以严惩。
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查办力度。公安部已表示,将打击侵犯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延长至明年12月底。只有继续对窃取、贩卖、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才能给公民保护信息多上一道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