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陆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流程
一是成立安置工作机构。各单位成立司勤人员安置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安排专门力量实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内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务用车改革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安置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陆良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陆良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填报《陆良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一),组织司勤人员填写《陆良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二)。
三是报送安置工作方案。各单位于实施前20个工作日将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含电子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和司勤人员信息统计表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四是审批安置工作方案。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进行审核,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是根据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各单位必须按照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方案严格执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务必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报送地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6939501
1、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2).doc
2、安置情况汇总表(附件1).zip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